央广网北京9月16日消息(记者陈锐海)近日,自然资源部通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通报显示,2021年7-8月,全国有20个省(区)报送了地方主动发现的49宗典型案例,均为2020年7月以后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案例。据了解,截至2021年8月底,有42宗已整改到位,其他7宗正在整改中。

记者发现,49宗典型案例中,被违法乱占的耕地主要用于建设3种类型房屋:产业类房屋、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住宅类房屋。

其中,2020年7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莱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哈尔滨香坊农场二园区9.9亩耕地,建设临时工棚。2021年7月,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其约谈,并责令立即拆除违法建筑物。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土地已复耕。

2020年8月,福建省三明市的刘某违法占用尤溪县西城镇东村集体0.83亩永久基本农田,用于建设住房。2021年7月,尤溪县西城镇人民政府组织对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进行了拆除。目前,土地已恢复原貌。

2021年8月,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加查县农业农村局违法占用加查县安绕镇热果村集体土地12.34亩建房,其中耕地11.55亩。同月,加查县自然资源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已拆除。

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运用好“人防+技防”的方式,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

自然资源部强调,对在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对涉及的违纪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好农村村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