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8日消息(记者高欣然)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就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作出解读。

构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讲好中国故事

《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杨保军介绍,一方面,要系统完整保护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其中,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还要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意见》提出,不仅要保护好中国古代的遗产,还要保护好近现代和当代重要的建设成果,从而生动、立体地讲好中国故事。

另一方面,《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管理体制,注重上下联动,分级落实任务和明确责任。在国家和省级层面,要完善顶层设计,健全制度机制,分别建立国家级、省级的保护对象名录和分布图;而在市县层面,要落实好属地责任,按照国家和省级要求,加快认定公布市县级的保护对象,提出保护清单,及时挂牌、测绘、建档。

由“拆改留”转变为“留改拆”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

目前,我国城市建设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阶段,如何平衡“拆”和“建”,在城市更新中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要求保留城市记忆,稳妥推进改造提升,《意见》则对此提出了更高要求。 

《意见》指出,在城市更新中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更改老地名。杨保军说:“老百姓对有历史记忆的一些古树、老房子,是有深深感情的,我们要尊重这样的感情。”

《意见》要求,要改变以往“拆改留”的逻辑,由“拆改留”转变为“留改拆”。此外,杨保军强调,要转变方式方法,城市更新不能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要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进行,以小规模、渐进式的节奏,久久为功。

让老百姓从中受益 钱袋子鼓起来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民生,老百姓能从中参与和获得什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司长苏蕴山说:“城市、乡村,包括城乡的建筑,既是文化的物质载体,也是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空间载体,保护传承和城乡建设是不可分割的。”

苏蕴山告诉记者,城乡文化遗产是发展文化旅游、创意产业的优势资源,要让这些资源活起来、用起来,让老百姓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有更多的获得感。比如,利用好老房子、老地段,发展文化展示、特色商业,让老百姓从中受益,钱袋子鼓起来。

苏蕴山表示,要让城市和乡村处处显文化、见历史,让老百姓在生活当中能够触摸到历史,感悟到文化魅力,不断增强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