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3日消息(记者李兆娣)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民商事案例。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林文学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一直强调要将“推动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审判工作的价值追求。对破解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融资贵、融资难”问题,林文学提出了在裁判供应链金融纠纷案件时的三个要求。

首先,林文学强调,不能机械办案。他谈到,案件裁判要立足于链条企业的交易关系、遵从产业链贸易活动的商业逻辑,将供应链上下游交易的连贯性、风险性、牵连性纳入考量,查明融资机构、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最终用户等市场主体在交易中的作用和地位。

其次,贸易真实性是确保融资安全的前提,还要坚持贸易背景真实不虚。“供应链金融风险事件多因虚构交易、虚假确权、蓄意骗贷引发,要将应收账款、仓单、票据等基础交易的真实性作为判断合同性质、责任承担的事实依据。”林文学说到。

而在坚持规制综合融资成本方面,林文学特别提到,对背离实体经济利润的过高利率不予保护,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着力解决企业面临的“融资贵、融资难”问题,合理引导资金“脱虚向实”,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