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31日消息(记者高欣然)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部署。

《意见》要求,要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从严惩处机制,保持依法严惩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决不让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同时,要严格依法办案,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律师各项执业权利,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意见》明确,要坚持将“打伞破网”贯穿办案全过程,强化纪检协同;依法妥处涉案财产,注重严惩洗钱犯罪;以及建立健全精准高效的案件办理机制,提高介入侦查质效,从源头提高办案质量。

记者了解到,《意见》中特别提到,要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建立健全一体攻坚的协作配合机制,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扫黑除恶的各项工作。

此外,《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注重考评运用,严厉治庸治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