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7日消息(记者李兆娣)为了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梯次构建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2021年8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新的法治政府建设纲领性文件,中央依法治国办负责同志表示,《纲要》贯彻新精神,立足新起点,明确新方位,树立新目标,提出新举措。这些举措将如何保障百姓利益?解决哪些百姓生活中的急难愁盼等问题?百姓的生活又会有哪些改善呢?就此,央广网记者专访了相关法律专家。

破除“数字鸿沟” 不让一个人被落下

智能化高速普及,“数字鸿沟”困境里的老年人需要特别关注。《纲要》特别提出,要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所所长成协中表示,这对有效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让广大老年人更好地适应并融入智慧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在落实层面,成协中指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的优化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需求,线上服务要充分考虑老年人习惯;线下渠道要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实现“一站式”服务。对此,《纲要》也提出,要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比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的自助办理机器配置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提升信息无障碍水平。对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津贴补贴领取等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的办理,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均具备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功能,方便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网上办事。设置线下办事渠道,充分保障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困难的老年人的基本需求。

而且,继2018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提出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纲要》提出,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这是各地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中积累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并得到中央的认可,在全国各地普遍推行。”成协中说。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表示,“法治化的落点在于群众基础,所以法治化最终需要老百姓认可成果。”

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 人民安全需未雨绸缪

新冠肺炎疫情、河南特大洪灾、十堰燃气爆炸事故……一次次突发事件都在强调应对突发事件必须预防先行。《纲要》强调,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从立法层面,《纲要》指出,制定修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制度,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系统梳理和修改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这是在疫情防控的背景下,国家为保障国民健康,强化公共卫生的法治保障作出的重大决策。”成协中表示,自2003年“非典”以来,我国已经大力加强应急方面的立法建设,初步形成以宪法为依据,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核心,以相关单行法律法规为配套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但是,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我国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在疫情的检验中暴露出了不少短板,需要尽快加以完善。

从执法层面,《纲要》提出,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从社会层面,《纲要》提出,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明确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成协中表示,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紧迫性和非预期性的特点,影响范围大、危害程度重。突发事件的应对是一项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的重大工程,需要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从而提高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将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威胁降到最低。

成协中强调,健全国家应急预案体系,是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对于积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加强反垄断立法执法 消费者不做“背锅侠”

平台经济、算法经济让商圈半径不断拓展,但是“大数据杀熟”“二选一”平台策略等不良竞争行为也在掣肘市场造血。《纲要》提出,持续推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的立法和执法,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法律制度,抓紧补齐短板,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成协中告诉记者,目前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还十分年轻,执法力量与其他机构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二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带来了新的竞争问题和执法挑战,平台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往往违法手段隐蔽,调查取证难。一些平台企业利用优势地位,采取不正当手段强迫经营者在平台间“二选一”。

成协中表示,一些互联网企业利用补贴等方式吸引客户,形成垄断地位与网络效应后再频繁提价。一些平台通过跟踪、抓取消费者网络消费行为,运用算法技术为网络用户提供购物推荐和广告推送,甚至基于定价算法评估出购物者的最大支付意愿,使得在交易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同一时间相同产品或服务可以展示出不同的交易价格,即所谓的“大数据杀熟”。

此外,平台企业不受节制的扩张以及损害公平竞争的行为,对创新环境构成了破坏,对市场环境构成了冲击,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利于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创新发展,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需要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需要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