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0日消息(记者高欣然)8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定于2021年8月至12月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工作。

《通知》明确了监管工作重点关注的六项工作内容,一是市场交易规则规范制定情况;二是电能交易合同签订和调整情况;三是电能交易组织和执行情况;四是电费结算情况;五是市场运营机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六是市场交易信息披露和报送情况。

《通知》指出,监察工作功夫分为以下五步:一是启动部署(8月);二是开展自查(8月-9月);三是现场监管(10月),现场监管工作组赴河北、江西、广西、重庆等4个重点地区,采取监管座谈、查阅资料、问询笔录、核查账簿、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现场监管,视情况采取非现场、非接触监管等方式;四是约谈整改(11月);五是总结规范(12月)。

《通知》提出了加强组织保障、主动配合监管、务求监管实效的工作要求,现场监管工作组要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聚焦电力中长期交易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典型问题、苗头性问题,扎实开展专项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