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19日消息(记者高欣然)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吉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高材林(正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材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高材林在担任松原市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吉林省金融办党组书记、主任,松原市市长、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