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10日消息(记者高欣然)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大力推动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指出,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多发,性侵害、欺凌、虐待等成为社会痛点和治理难点。通过对大量个案的分析,发现不良家庭环境、不当监护方式是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者受到不法侵害的深层次原因。

根据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情况统计,2020年,流动未成年人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所占比例超过一半。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被害人中,单亲家庭、隔代监护、留守儿童占比超过20%。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隐性”监护缺失问题突出。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说:“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预防犯罪和遭受侵害的第一道防线。”

《意见》要求,各地的主要任务是结合案件办理和地区实际,认真做好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和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记者了解到,《意见》中明确指出,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7个方面:一是教育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培养未成年人法律素养,提高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帮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意识,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三是帮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培养未成年人良好道德行为习惯,树立正确价值观;四是教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采取有效的沟通方式;五是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改变不当教育方式;六是指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重塑良好家庭关系,营造和谐家庭氛围;七是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促进未成年人健全人格的养成。

中国关工委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主要是落实《意见》。目前,各地在该项工作上的基础和进度不同,有些地方已形成成熟做法,有些地方尚未启动相关工作。下一步将加强调研指导,着力帮助困难地区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都做出水平,做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