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2日消息(记者张潇祎)最高人民检察院22日发布检察机关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包括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手机App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共11件。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类型丰富,覆盖多领域多行业。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涉及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网信、农业农村等行政机关个人信息监管、政府信息公开问题,以及快递、医疗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泄露个人信息问题。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包括互联网企业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和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并进行消费欺诈等问题。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通过技术软件、物业服务等不同手段非法获取并交易个人信息问题,除依法打击行为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检察机关还将网络运营者作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公益损害责任。

在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时,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刑事追诉、公益诉讼手段,增加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典型案例显示,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熊某某、王某甲、王某乙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人自行彻底删除所有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按照非法获利支付赔偿金人民币共70余万元。法院在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熊某某等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至60万元不等的罚金的同时,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对此,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追究公益损害责任,通过高额罚金和公益损害赔偿加大警示力度,预防潜在的违法犯罪行为。”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检察院诉熊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央广网发 最高检供图)

胡卫列同时强调,检察机关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也提升了相关企业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责任意识。“对互联网企业未履行个人信息管理和保护义务的,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公益损害责任,推动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不仅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同时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记者了解到,2020年9月,最高检出台《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网络侵害领域的办案重点。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其中有19个省份明确要求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开展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

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目前仍存在立法供给不足,调查核实手段欠缺,公益损害认定难、修复难等问题。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数据安全法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为契机,持续跟进监督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办理更多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努力斩断个人信息侵权与电信网络诈骗之间的利益链条,为个人信息保护贡献公益诉讼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