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5日消息(记者田甜)初次步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因社会经验缺乏,就业心切,在找工作过程中,容易被犯罪分子误导,很难对诈骗行为进行有效辨别,因此误入歧途——有的人深陷传销窝点难以脱身,有的人加入了诈骗团伙尚不自知。

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在提案中提出,在处理电信诈骗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加区分地将这些从事底层劳动、只拿较低工资,通过正规求职误入犯罪团伙的大学生进行了刑拘、逮捕、起诉和判决,有众多刚出校门的大学生被判决为有期徒刑。这种处置方式,无论是对社会,还是对毕业生未来的人生,以及对他们的家庭而言,负面影响都远大于判罚的初衷。在谢文敏看来,初出校园大学生,辨别能力较低,主观恶性较小,个人仅拿较低底薪(有的有少量提成),其对所从事的行为涉嫌犯罪不明知,因此可以适用刑法中不认为是犯罪、免于刑事处罚的规定。

因此,谢文敏建议:第一,通过出台《电信诈骗等案件中对于情节显著轻微、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立案、不起诉、不判处刑罚、不适用羁押措施指导意见》,以刑法谦抑性原则处理“大学生正规求职误入犯罪团伙”案件。第二,严厉打击“挂羊头卖狗肉”的违法犯罪公司,保护大学生健康良好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