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2日消息(记者梁爽)近日,“极兔速递快递员工资条1万多,实发56.43元”一事引发关注。3月1日晚间,极兔速递方面回应央广网记者称,经调查,极兔速递德清武康网点收派员李先生1月实发工资5956.43元,现已悉数发放。早前双方因沟通所产生的误解,目前已厘清并达成和解。

据公开报道显示,李先生一月份共出勤31天,派送8942个快件,工资条显示应发金额10844.6元,但扣除各项费用后,到手却只有56.43元。工资单显示,李先生扣款项包括公司车辆损坏扣款2880元、承包寄件费340.37元、到付(派)28.6元、万单罚款3400元、赔付款1139.95元、虚假签收2100元、客服仲裁789.25元、社保代扣110元。

各项扣费均有名头,双方沟通到底存在哪些误解?李先生实发工资又是如何从56.43元变为5956.43元?如今实发工资又是怎样的薪资构成?对此,极兔速递方面并没有对记者做进一步解答。

目前尚不知双方沟通存在什么误会,但此前李先生工资能“一扣到了之”吗?行业内快递员薪资构成又如何?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文超表示,李先生与公司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是问题关键。如果是劳动关系,那么只要李先生当月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发放的工资就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所在省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则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只要李先生出现双方约定的扣款情形,企业就有权从劳务报酬中扣除。

3月2日,记者联系到极兔速递浙江省湖州市德清武康网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该网点为极兔速递加盟网点,快递员是与该网点签订劳务合同,没有底薪,所有工资按计件支付。

从法律层面分析,郑文超认为,李先生与极兔速递德清武康网点虽签订的是劳务协议,但是存在劳动关系典型特征。根据早在2005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主要从以下三个要素进行评判:一是企业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企业的劳动管理,从事企业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企业的业务组成部分。“李先生受极兔速递网点管理并受其考核与奖惩,快递业务亦是极兔速递网点的业务组成部分,而且由公司提供劳动工具即快递车辆,这些都符合劳动关系的典型特征。”郑文超说。

极兔速递快递员与网点系劳务关系并非行业个例。3月1日,记者以应聘快递员为由,分别咨询申通、圆通、中通、百世汇通、韵达、顺丰6家快递公司的北京相关快递网点。在记者接触的相关网点中,除了顺丰属于直营公司,其他快递网点都采取加盟模式,而在加盟网点工作的快递员多与快递网点签订劳务合同,没有社保,更没有“五险一金”。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快递员的工资构成多是单一计件制,无底薪基本已成为快递行业标配。各家快递网点每派一单在1.1元—1.5元不等,每月派发量在200—300单之间,快递员没有休息日,有事可以轮休,节假日也要正常上班,没有加班费。

北京丰台区一申通网点负责人告诉记者,快递员可以上社保,但是交了社保后,送一票的收入就从1.4元降到1.1元。“上社保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工资就是按件算。”该负责人说。

“只有意外险,所有快递行业没有说上‘五险一金’的,就是多劳多得。”北京海淀区一百世汇通网点经理对记者说。

根据快递行业现有普遍“单一按件计酬”的工资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快递员要想得到高薪,就需要付出高强度劳动。而一些快递员为了按时完成签单率,避免因超时而被扣工资,可能出现未经用户同意就提前签收的情况。

“一线快递从业者薪资制度确实存在诸多矛盾。”一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分析人士称,一方面是雇佣关系矛盾,快递员主力流动性大,流失率高,部分快递从业者也不愿意五险一金模式。同样,很多快递企业也苦于给快递员上完五险一金后,并不能保证快递员长期坚守。另一方面,产业数字化变革的矛盾,由于快递企业普遍趋于把资本更多投入科技竞争,寻求通过人力众包、外包新模式降成本,或通过智能柜等智能化、无人化设备设施减少人力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对一线人员的管理耐心。

国邮智库专家、上海交通委邮政快递委员会委员赵小敏认为,单一薪资模式对于快递员来说没有保障。一旦快递员出现突发情况,无法正常送快递,也就预示着没有了收入来源,个人保障是缺失的。

中物联物流人力资源委员会专家葛世明表示,快递员作为整个社会中数量庞大的基层服务者,应该享有合理的工作和生活保障。不论是劳动关系还是承包关系,快递的品牌运营方都必须认真对待。“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源,还在于避免快递行业的恶性竞争,以确保企业能有合理的利润来保障员工的福利。”葛世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