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反腐倡廉,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最近,两名贪腐者的腐败行迹被曝光,再次让人们领略了反腐的雷霆手段。

  一位是赖小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贪污受贿高达17.88亿元,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另一位是王丽,青海银行原董事长、行长,大的单笔二三百万,小的十万块钱,只要有人送钱,王丽就收。她收受了大量奢侈品,有一柜子爱马仕丝巾,单条三四千元,40多个名牌包,还有纪念钞、黄金制品(一公斤一根的金条)、禁止买卖的麝香等。

  “金融第一贪”,赖小民当之无愧。但如此暴富,好像并没有让他活得更幸福。去年初央视播出的反腐专题片《国家监察》披露,专案组在北京某小区发现了赖小民藏匿赃款的一处房屋(赖叫它“超市”),里面有多个保险柜,存放的现金达2亿多。那么多钱的镜头,着实让人“震撼”。赖小民在镜头前自述,受贿的2亿多元不敢花、不敢用,还提心吊胆。

  王丽的丈夫知道她买过一套房子,但不知道具体门牌号,这处房产就成了她藏匿受贿物的主要地点,被称为“金屋藏宝”。大量收受来的钱物,尤其是奢侈品,满箱满柜,满床满屋,密室打开后,她丈夫看到一半就“看不下去了”。这么多好货色,王丽却不敢穿戴出房屋,名牌服装、宝石项链,穿戴上身后,只能对着镜子,孤芳自赏。

  贪财占物,本该是为了活得更舒心、更潇洒,但赖、王二位都明白,如果太敢花钱,太过张扬,等于把“贪”字写在脑门上,所以就只能是“不敢花、不敢用”。钱财宝物,如果花不了、用不得,就算再多,也跟废纸弃物差不多,自己只是个“临时保管员”罢了。既然如此,这二位为啥还那么贪得无厌呢?

  贪占得多,自然说明有本事、有机会、有条件贪占,贪占太过便捷和容易。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如“牛栏关猫”,有人手握重权,却能想咋用就咋用,搞权钱交易易如反掌,那主动“下水”或遭人“围猎”,就是必然现象。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占一次也许担惊受怕,一旦“平安无事”,难免沉迷上瘾,胃口大开,习惯成自然,来者不拒,胆大无畏。像赖小民,有3笔受贿分别在2亿元、4亿元、6亿元以上;像王丽,收受一个定制的名牌包,就值40多万元。

  赖小民和王丽,都是“董事长”,都是管钱的,接触的自然多是老板、有钱人,看人家财大气粗、锦衣玉食,时间一长,难免心态不平、心理失衡:我本事比他大,凭啥赚钱比他少?他赚那么多,全仗我帮忙,感谢一下我,有啥不可以?心如平原驰马,易放难收。人心一旦失衡,底线一旦突破,人生的道路就会越走越偏,直至跌落深渊,追悔莫及。

  十八大后,全党着力整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气象为之一新。但不可否认,在有些掌权者精心构筑的“小圈子”里,或者迎来送往的“好朋友”间,弥漫的依然是“权为己所用,利为己所谋”的歪风邪气。三令五申,警钟猛敲,有人依然不收手、不收敛,恐怕正是被“贪腐文化”浸润久了,“三观”扭曲,不愿意或不习惯“洁身自好”了,不相信或不肯相信“伸手必被捉”了。

  立法中对死刑的设置一直非常谨慎,但赖小民还是被判了死刑。王丽被查后“悔悟”:这些金钱物质到最后就是人生的殉葬。人有权过更好的生活,钱财多不是原罪。但再多的钱物,如果不是该得该拿的却拿了占了,就算不敢花不敢用,也难免成为埋葬自己前程甚至生命的深坑。而要说那挖坑人,首先应该就是自个儿。

  节点就是考点。春节等重要节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赖小民、王丽贪了那么多而不敢花,落得个身败名裂,再次发出警示:党员干部要自觉远离“节日病”“常见病”,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易其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