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3日消息(记者王启慧)去年10月,9人盗掘所属年代为战国至汉代时期的乌图布拉格土墩墓,对墓葬本体造成了严重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后,作案9人被判有期徒刑及罚金44592.24元。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10月,博乐市文旅局已使用被告人缴纳的盗洞回填修复费用对乌图布拉格土墩墓进行回填修复。

  9人盗掘古墓葬 对墓葬本体造成严重破坏

  2019年10月,谢某某提供作案工具及车辆,与杨某某、李某某等8人共同盗掘乌图布拉格土墩墓(第六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后因盗洞塌方渗水,盗掘行动被迫停止。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认定,盗掘人员采用掏挖盗洞的方式进行盗掘,盗洞深处已达墓葬封堆下中部位置,接近墓室,盗掘行为已对墓葬本体造成了严重破坏。

  新疆博乐市被盗掘古墓葬所在地(央广网发 最高人民检察院供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博乐市院)在审查谢某某等9人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一案时,发现上述9人盗掘古墓葬的行为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将该案线索移送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审查。

  为确定盗掘行为对古墓葬造成的损害价值,博乐市院委托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进行现场勘察、评估修复费用,该所出具《关于博乐市乌图布拉格1号墓群(乌图布拉格土墩墓)被盗墓葬现场勘察报告》,确定墓葬盗洞深处已达墓葬封堆下中部位置,已接近墓室,盗掘行为已对墓葬本体造成了严重破坏;结合新疆伊犁地区同类型土墩墓的发掘工作,初步判断被盗乌图布拉格土墩墓所属年代为战国至汉代时期,从墓葬规模来看,其体量巨大,等级较高;依据国家文物局《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盗挖区域盗洞回填修复费用为人民币44592.24元。

  被告9人承担修复费用并向社会公众道歉

  2020年5月22日,博乐市院决定对谢某某等9人盗掘古墓葬违法行为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并于同日在国家级媒体发布公告,公告期满后,未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诉讼。6月22日,博乐市院向博乐市文旅局发出征询函,征询其是否对谢某某等9人提起诉讼。该局书面回复尚不具备起诉能力,请博乐市院按照法律赋予的公益诉讼职责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9月7日,博乐市院向博乐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谢某某等9人承担乌图布拉格1号墓盗洞回填修复费用44592.24元,并通过国家级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9月9日,博乐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谢某某等9人当庭认罪悔罪,并将44592.24元盗洞回填修复费用交至博乐市人民法院账户。9月10日,9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在国家级媒体上发布赔礼道歉公告。9月24日,博乐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谢某某等9名被告人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发布该典型案例时称,盗掘古墓葬严重危害文物安全。本案中,违法行为人盗掘古墓葬致使墓葬受到严重破坏,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委托文物考古研究机构出具勘察报告,准确确定其修复责任和费用,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保证被破坏文物得以有效、专业的修复,为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文物保护方面的应用提供了有益样本。

  新疆博乐市被盗古墓葬修复后(央广网发 最高人民检察院供图)

  同时,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在答记者问时明确表示,将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的重点予以部署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