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10日消息(记者王启慧)最高人民检察院10日公布,今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毒品犯罪63872人,同比下降19.1%。

  受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社会管控力度加大等因素影响,检察机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广东、四川等地毒品犯罪仍高发,形势依然严峻。

  从前三季度毒品犯罪呈现的情况来看,网络制贩毒活动更加突出。有的通过网络购买、销售毒品、制毒物品,有的通过网络物色运毒“马仔”,有的通过物流寄递,再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虚拟货币支付毒资,实现人货分离、人钱分离、钱货分离,致使打击难度增大。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利用物流寄递毒品犯罪增长较快。

  针对寄递毒品日趋严重问题,由最高检指导,江苏、浙江、内蒙古、四川等省(区)检察院向省(区)邮政局制发关于寄递毒品问题的检察建议,推进问题治理。

  新型毒品不断翻新,新型合成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增长迅速,大麻巧克力、“蓝精灵”、“开心水”等新类型毒品增多,一些娱乐场所和特定群体滥用情况突出。如,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通过针筒将“γ-羟基丁酸”注射到饮品内重新包装,销售给酒吧、酒行。

  此外,境内外犯罪团伙勾连问题凸显。一些贩毒团伙通过海运、国际快递、人体携带等方式将毒品走私至境内,再由境内的团伙分工实施运输、分销、保管毒资等,犯罪呈链条化。浙江等地检察机关办理外国人毒品犯罪增长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