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6日消息(记者王子衿)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深化演出市场“放管服”改革为切入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通知》明确要简化巡演审批程序,建立巡演项目由首演地审批、巡演地备案的管理规则。落实外资准入政策,按照国务院对外资管理有关规定,明确在全国范围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以及在自贸试验区设立中方控股的外资文艺表演团体的审批层级。

  根据《通知》,各地要完善对演出场所新业态管理和虚拟形象类演出管理,明确这两类应当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纳入监管视线。同时,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做好对涉及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等重点演出题材审核把关。加强对重点演出类型,如音乐节庆类演出活动、沉浸式演出、小剧场演出、旅游演艺以及在现场音乐厅(LiveHouse)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