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29日消息(记者王启慧)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正式印发,就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通知》明确,为满足更多学生参加第二学士学位教育需要,学生不仅可以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还可以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不仅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学习选择,满足学生学习愿望和兴趣发展,还可以培养更多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

  根据《通知》,教育部将重点支持高校在国家急需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应急技术与管理、电子信息、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集成电路、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领域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支持高校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增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学习这些专业毕业后将具有一定的就业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此外,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教育部支持高校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除每年正常进行的专业集中备案外,近期专门增加一次集中备案,保障高校在今年即可招生。招生计划将作为增量,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占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高校可以自主研究制定招生考试办法,自主确定招生范围。第二学士学位生在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