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5日消息(记者孙冰洁)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今年与会代表委员将带来哪些议案、提案是近期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记者15日从全国妇联了解到,今年代表委员们仍将重点聚焦在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上,围绕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两孩”背景下进一步加强生育妇女劳动权益保护等建言献策。

  推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近年来,我国妇女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妇女权益保护领域新老问题交织,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然突出,如就业领域的性别歧视仍不同形式、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生育与就业矛盾加剧,促进女性公平就业任务艰巨;农村土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维护妇女权益面临严峻挑战;婚姻家庭财产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多样;家庭暴力、性侵、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而学校、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性骚扰等新问题值得关注。

  全国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已经很难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如,一些条文简单援引其他法律中有关妇女权益保护的规定,保障力度不够;一些条文笼统原则,缺乏科学性和刚性约束等,因此妇联将在议案中重点推动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加强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广大女性的权益。

  “全面两孩”背景下进一步加强生育妇女劳动权益保护

  在“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中,一些用人单位却没有依法支持女性员工怀孕、生育、哺乳,增加了职业女性平衡工作与生育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妇女和家庭的生育意愿,不利于“全面两孩”政策的有效实施。

  对此,全国妇联将在两会中就进一步加强生育妇女劳动权益保护提出建议。

  建议人社部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对于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由人社、工会、妇联等部门对违反就业性别平等、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约谈;将有类似违法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的用人单位列入劳动保障征信黑名单,采取公示等手段予以惩戒。

  同时也建议财政部门对生育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保缴费予以财政补贴,对招聘生育女职工达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税费优惠,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工作时间;进一步规范有关生育假的时间及生育津贴等制度措施等。

  除以上建议外,全国妇联还将在两会中就将城镇低保适龄妇女纳入“两癌”免费检查范围、在全社会推进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等热点问题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