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9日消息(记者孙冰洁)日前,黑龙江佳木斯一名4岁女童遭受严重家暴事件引发多方关注。记者29日从全国妇联获悉,全国妇联权益部对此事件高度关注,对受害女童的遭遇深感痛心,对家庭暴力行为予以严厉谴责!

  全国妇联表示,儿童是祖国的花朵,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免遭暴力侵害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容忍任何暴力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施暴人。”

  党和国家一贯坚决反对家庭暴力,制定出台反家庭暴力法,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和工作机制,有力打击涉及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截至去年底,全国法院系统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749份;公安机关依法履职,四年来,仅浙江、辽宁、上海三地公安机关分别出具1399、862、792份家庭暴力告诫书,有力惩治了家庭暴力行为,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山东、湖北、贵州、内蒙古、新疆等地也陆续出台了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细化相关制度,使家暴受害人的保护更加于法有据。

  对女童疑遭家暴一事,目前当地检察院、警方已介入。全国妇联表示将立足职能,积极为受害女童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全国妇联也提醒公众,当遭遇或看到家庭暴力,请不要沉默,可以报打110报警或拨打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