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27日消息(记者孙冰洁)滥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不仅危害野生动物的种群安全、生态安全,也成为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多年来林草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多次开展打击行动,但是滥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现象仍屡禁不止。

  在国家林草局动植物司副司长王维胜看来,之所以未从根本上遏制这一现象,主要原因与长久以来的观念以及从中谋取的利益密切相关。

  一些人抱有“野味”滋补、猎奇炫耀等不健康的饮食观念,缺乏保护意识和卫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惜高价追逐“野味”,助长了对野生动物的不正常需求。

  而不法分子从违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中能够牟取暴利,有的盗猎团伙在鸟类迁飞季节网捕鸟类的不法收入可以达到几十万,为此不惜铤而走险。

  此外,由于我国野生动物种类繁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简称《决定》)出台前,也还有不少野生动物没有纳入到管理范围,成为执法工作的一大障碍。

  从执法力量来看,基层保护执法力量也严重不足。“很多自然保护区的巡护人员,人均看守面积达到数十平方公里,在山高林深、地形复杂的区域难以实现全方位的严防死守。同时,市场执法过程中常常面临野生动物识别鉴定、取证成本高等技术困难,制约了保护执法的效能。”王维胜说。

  针对上述情况,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专门《决定》,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据王维胜介绍,在疫情发生以来,国家林草局也对涉及野生动物的不法行为实施了最严厉的管控措施,包括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净化网络空间,全面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从业机构,依法清理许可证件和文书,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经营野生动物活动的申请,严格规范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审批行为。同时,部署加强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推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录》调整进度,修订“三有”动物名录,完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标识管理等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

  截至2月26日,全国各地林草系统共清理整治市场、餐馆、饭店等经营场所35万多处,检查人工繁育场所153000多处,办理野生动物违法案件690起,收缴非法工具2919件,收缴野生动物39000多只,收缴封存的野生动物制品1080多公斤。

  由于滥食野生动物涉及到猎捕、人工繁育、经营、运输等多个环节,仅仅依靠政府部门有限的执法力量,难以实现全面禁止的目标,王维胜也呼吁广大公众给予配合与支持。从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身健康的角度,摒弃“野味”滋补、猎奇炫耀等不健康的饮食观念,坚决停止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不参与乱捕乱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活动,树立生态文明新风尚。在自身坚决拒绝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同时,也要积极告诫、劝阻自己的亲人不要食用野生动物,营造保护野生动物抵制滥食行为的良好氛围。

  同时积极配合支持打击违法食用和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执法活动,一旦发现食用野生动物和非法猎捕、经营、运输野生动物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促进保护执法效能的提高。

  至于禁食野生动物后局部地区是否会出现野生动物种群过度增长,王维胜认为,在一个健康的、功能正常的自然生态系统中,各种物种的种群会通过食物链的自然调节来实现平衡,不至于发生灾难性的泛滥。但如果生态功能受到人为影响或者失调,在局部地区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对这种情况,目前可以通过人工科学的辅助手段加以调节,比如可以将相关野生动物转移到其他区域进行保护,以防止不当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