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20日消息(记者王启慧)记者从教育部获悉,近日,教育部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数学、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等5门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新课标确定了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核心素养和课程目标,明确了课程内容和学业质量要求。

  据悉,教育部自2017年启动中职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研制工作。其间,同步组织研制并于2019年10月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分为必修课程、限定选修课程和任意选修课程。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数学、外语、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物理、化学为相关专业的必修课程。此次发布的是其中5门课程标准,另外5门将于近期陆续发布。

  根据《方案》要求,各地要指导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开齐国家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开足规定学时。据了解,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分为必修课程、限定选修课程和任意选修课程。其中,必修课程包括政治、语文等10门,共计48学分,10门课程必须开齐;限定选修课程是国家根据学生职业发展的需要安排内容,各学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选择具体课程、安排教学,所有学生必须修满规定学分,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劳动教育等,共计15学分;任意选修课程是根据学生继续学习和个性化发展的需要安排内容,包括国家安排内容和学校自主安排内容,没有规定学分,但是各学校应积极开设。

  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的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不低于1000学时。原则上每学时按45分钟计,18学时为1学分。必修课程共计48学分,所有学生必须修满规定学分。

  课标的研制遵循《方案》总体要求,由课程性质与任务、学科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学业质量和课程实施等6个部分组成。

  课程性质与任务部分规定了课程性质为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必修课,主要任务是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学科核心素养与课程目标部分明确课程学习后应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课程结构部分规定课程模块构成和学时安排,模块一般分为基础模块、拓展模块(职业模块);课程内容部分明确课程的内容要点,提出相关教学要求;学业质量部分描述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后的学业成就表现,分为毕业和升学两个水平等级。课程实施部分对教学、考试评价、教材编写、资源开发等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