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张佳琪 摄)

  央广网长治11月29日消息(记者张佳琪 李楠)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对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浙江省经过试点探索,已在全省全面推开;山西、安徽、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等省已出台专门文件,在省级层面全面推动。其他省份的部分地市、区县也积极参与改革探索。针对“县管校聘” 管理改革的推进情况,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巡视员刘建同进行了解读。

  23省份已明确实施路径

  教育部联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4年印发的《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提出要“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思路,

  2015年、2017年,教育部分两批共公布了49个“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通过示范区建设,探索教师队伍管理新机制。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在各省份已公开的落实中央4号文件的实施意见中,均提出要实行“县管校聘”,其中有23个省份明确了“县管校聘”的实施路径。

  今年5月,在湖北省宜昌市还开展了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集中调研活动。

  主要做法是“五个坚持”

  “‘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主要做法是‘五个坚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巡视员刘建同表示,首先要坚持聚焦问题,形成改革共识。各地通过大量的调研和广泛的宣传,使党委政府、教育系统和相关部门深化了对“县管校聘”改革的理解和把握,形成了推进改革广泛而坚实的思想基础。

  在刘建同看来,坚持统筹协同,形成部门合力也是重要方面。改革涉及不同部门职责调整,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改革顺利推进的关键。山东省连续三年将“县管校聘”改革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列为省政府重点改革项目。山西省长治市将“县管校聘”改革列为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之一,全市各级各部门联动重点落实。广东省韶关市将“县管校聘”改革列入深化改革工作项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还要坚持因地制宜,创新管理机制。地方主要为因地制宜、推动县区层面进行改革。浙江省印发文件,明确在“县管”中编制和人社部门管总量,教育部门在总量内调整各学校的编制方案和岗位方案,报编制和人社部门备案。山西省长治市制定意见和办法,理顺教师管理机制,完善教师竞聘和退出机制。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设立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全区教师编制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配、经费统一筹措。

  “‘坚持强化配套,系统开展改革’也至关重要。”刘建同认为,“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是对教师管理体制的全面、系统调整,在聚焦部门职责调整的同时,各地也注重配套制度改革,注重完善教师补充、聘用、交流、培养培训和激励等一整套机制。山东省建立以课时量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完成课时量作为申报职称和竞聘岗位的必要条件,纳入教师岗位目标任务。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按照“上岗必竞、三级竞聘”的思路,实施教师全员竞聘。

  还要坚持以人为本,确保队伍稳定。地方在改革中注重人文关怀,对年龄大、患重病、哺乳期教师等特殊人群进行倾斜照顾。浙江省对接近退休年龄的教师和患重大疾病等的教师,原则上在原聘用学校续聘。努力为待岗教师创造更多的成长机会和平台,帮助他们重新竞聘上岗。

  刘建同提到,通过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有力提高了编制岗位等的使用效益,有效激发了教师队伍的活力,促进了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使更多优质的教师资源惠及到更多学校和学生,进而促进教育公平和高质量发展。

  刘建同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大力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总结推广包括山西长治市在内一批典型示范经验,指导和鼓励各地深化探索,不断加大部门协调,加强改革的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