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2日消息(记者孙冰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于近日发布后,2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的公告》。最终结果显示: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为919281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8972亿元,增幅为2.1%。

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修订数据与初步核算数据对比表(央广网发 国家统计局供图)

  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要对2018年全国GDP数据进行修订,主要与我国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有关,该制度规定我国年度GDP要进行两次核算。第一次为GDP初步核算。受资料来源限制,初步核算主要采用进度统计调查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进行核算。第二次为GDP最终核实。主要依据年度统计资料、财政决算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等,对初步核算结果进行修订。在经济普查年份,要根据经济普查数据对当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

  由于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涵盖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全国经济普查为GDP核算提供了范围全面、内容丰富、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为此,国家统计局依据经济普查数据和相关部门资料,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对2018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

  2018年全国GDP数据修订后,最终显示2018年GDP为919281亿元,与2018年初步核算数900309亿元相比,总量和幅度分别增加18972亿元和2.1%。与前三次经济普查年度16.8%、4.4%、3.4%的GDP增幅相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GDP修订幅度最小。

  此外,三次产业结构也有所变化。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7.0%,比初步核算数降低0.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9.7%,比初步核算数降低1.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3.3%,比初步核算数提高1.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进一步提高。

  全国GDP数据修订是否会对2019年全国GDP增速产生影响?针对这一问题,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解释称,根据我国现行GDP核算方法规定,GDP初步核算主要采用相关指标速度推算法核算,也就是说在初步核算2019年GDP时,将以2018年GDP修订数为基数,利用不同行业相关指标增速核算。因此,尽管2018年GDP修订数在总量方面有所增加,但对2019年GDP增速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从过去三次经济普查的情况来看,数据修订对随后年份的GDP增速都没有产生明显影响。

  该负责人还表示,除对2018年全国GDP数据进行修订外,国家统计局将根据2018年GDP修订结果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此外,由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用了2017年制定的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在对GDP历史数据修订时,还要对有关行业数据进行修订。由于工作量大,GDP历史数据修订工作目前尚未完成。待GDP历史数据修订完成后,将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