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9日消息(记者王子衿)强直性脊柱炎被称为“不死的癌症”,治疗进展缓慢,医疗费用给贫困患者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在今年3月17日举行的“强直性脊柱炎健康扶贫工程”试点启动暨捐赠仪式上,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洪天云提到,目前,全国有强直性脊柱炎患者417万多人,建档立卡贫困强直性脊柱炎患者约10万余人,其中中重度强直性脊柱炎患者约2万余人。这些贫困强直患者不仅自身遭受着病痛的折磨,也给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经济负担,其中一些患者因无力支付医疗费而放弃治疗,导致终身瘫痪,加剧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近日,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强直性脊柱炎健康扶贫工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面向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贫困强直性脊柱炎患者(以下简称贫困强直患者),开展医疗救治,助力脱贫攻坚。

  根据《方案》,本次救治对象为贫困县扶贫部门确认,且持久达到使用生物制剂规范治疗标准的贫困强直患者。

  补贴标准方面,《方案》要求对救治对象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范围内国产生物制剂“注射用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的药品费用(包括注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已有政策报销之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由专项医疗救治资金提供补贴,上限为所使用生物制剂药品费用的20%。

  《方案》实施后,贫困县卫生健康部门将会同扶贫部门,为符合救治条件的贫困强直患者建立救治台账,进行动态追踪和销号式救治管理。

  救治定点医院原则上将设置在县级医院,定点医院医务人员组成强直性脊柱炎救治专家组,制定救治计划,最大程度提高强直性脊柱炎诊疗水平。此外,对贫困强直患者的诊疗和评估还将实行责任医师负责制,明确专科主治医师和基层社区全科医生负责组织遴选、治疗和评估职责,并实行动态管理。

  在救治资金专项管理制度方面,《方案》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原则。定点医院应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专项医疗救治资金在一个平台并联审批、即时结算,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

  此外,贫困强直患者享受救治待遇期间因病情变化、临床需要等情形应定期到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处复查评估。经复查评估已无需医疗救治的,不再享有救治待遇;不按规定时限复查的,将被暂停或取消救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