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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家全国性社团涉嫌违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4000余万元

2018-10-22 18:0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0月22日消息(记者孙冰洁)五花八门的行业协会商会向企业收取会费,这一现象曾屡屡发生。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涉企收费作了明确规定。记者今日(22日)从民政部获悉,《意见》下发一年来,从第一批全国性社团年检情况看,90%的协会商会都主动规范了收费行为,尚有94条线索正在调查处理中,涉及全国性社团41家,涉及金额4000余万元。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廖鸿表示,今年1月10日,民政部召开视频会,特别明晰了协会商会能收什么费、怎样收费、不得收什么费、收费的综合监管等问题,重点强调协会商会不得强制入会、强制收费、利用政府名义和利用评比达标表彰违规收费,明确给出协会商会调整规范涉企收费的工作路径和方式。并在全国性社会团体年检中,专门设计了调整规范会费的报表,督促780余家全国性协会商会清理规范会费。廖鸿透露,在今年第一批年检工作中,有67家协会商会未按规定调整规范会费,民政部已要求其在10月31日前整改完毕。

  “在执法查处中,针对利用评比达标表彰乱收费的协会商会,民政部2批次公开通报批评部分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廖鸿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民政部已作出社会团体违规收费行政处罚案件2件,共罚没442万元;拟作出行政处罚案件3件,拟罚没190万元;正在调查处理的线索94条,涉及全国性社团41家,涉及金额4000余万元。

  在清理规范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方面,廖鸿表示,从第一批全国性社团年检情况看,90%的协会商会都主动规范了收费行为。“少数协会商会因各种原因没有及时规范收费行为的,收到登记管理机关的整改通知后,都能承认错误,主动纠正,及时整改”。但他同时指出,部分协会自我规范、自我整改力度仍不够,顶风违规收费,数量、金额虽然不大,但影响恶劣。

  行业协会商会存在总部及分支(代表)机构重复收取会费的,要立即无条件取消分支(代表)机构会费标准,不得继续收取;会费标准超过4档的,必须调整为4档及以下,且同一会费档次不得再细分不同标准;以产销量、企业规模等为基数收取会费的行业协会商会,要合理设置会费上限,必须调整为4档及以下,要在合理测算基础上确定每一档次会费的明确金额,同一档次按明确金额收取。这是《通知》对行会、协会舍企收费的明确要求。面对备受关注的涉企收费,廖鸿表示,凡与《意见》新规定和新要求不一致的,民政部已要求其在2018年整改完毕。

  在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廖鸿特别指出,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对政府定价管理的,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允确定并公开收费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针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利用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一事,《通知》中也做了明确规定,即必须严格依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有关规定,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经批准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严格落实批准的奖项、条件等要求。不得向参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对象收取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直接或变相收取各种相关费用。

  廖鸿还提到,行业协会商会要主动降低偏高收费,全面梳理服务项目收费情况并向社会公开。对列入行业协会商会基本服务项目的,不得再另行向会员收取费用,且不得以强制捐赠、强制赞助等方式变相收费,行业协会商会要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不得依托政府部门、利用垄断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阻碍退会。

  据了解,下一步,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方面,民政部还将继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减轻企业负担。

编辑: 曹宇

41家全国性社团涉嫌违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4000余万元

五花八门的行业协会商会向企业收取会费,这一现象曾屡屡发生。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涉企收费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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