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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欠债350万却转移资产? “找人难”成执行工作痛点

2018-10-09 19:5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0月9日消息(记者高艺宁)“被执行人十多年前就把房产登记到两个不满五岁的孩子名下,我当事人多次找他还钱就是避而不见!”

  今天(9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法院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人公司办公地点寻人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许律师无奈地向记者表示。

  许律师向记者坦言,被执行人明某某到黄山旅游时很喜欢王某(申请执行人)的工砚雕。王某当时在网络上搜索明某某是“大庆首富”,很有实力,便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

  然而,砚台如期寄到,货款却迟迟不来。律师多次来到登记在明某某名下的写字楼房产,每次都吃闭门羹。经多方了解,55岁的明某某将大部分房产均登记在孩子名下,目前两个孩子已经成年。

  记者从朝阳法院了解到,2010年10月26日,明某某作为甲方与黄山市歙砚(文化·艺术)研究院王某签订合同书,双方约定:兹有甲方向乙方购买砚台伍拾陆方,总计人民币肆佰万元整,乙方同意甲方此款最迟于今年春节前打入甲方账号。2012年4月15日,明某某再次在上述合同书复印件中写明同年7月1日前全部支付。

  庭审中,王某称在双方签订合同书前,其已将56方砚台交付明某某。但在合同书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明某某仅支付50万元货款,剩余350万元货款一直未付。

  2014年10月,朝阳法院缺席审理判决明某某支付王某货款350万元。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015年5月,王某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朝阳法院执行一庭张法官告诉记者,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后,经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账户仅有80万元,当即扣划全部资金。之后被执行人一直没有主动履行偿还义务,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申请执行人近期提供被执行人明某某财产线索和行踪,我们立即恢复执行,今天来主要是想找到明某某本人,但并未见到。”张法官告诉记者,朝阳法院已和被执行人公司工作人员马女士沟通了具体情况,马女士表示公司有还款意愿,双方约定近期到法院执行局谈话,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愿,如无法达成,法院将进一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公司遇到债务危机,现在公司账户没有钱,之前也和王某商量过可以把砚台拉走,也可用车抵债,但王某不同意。法院划走的80万元是明先生给孩子在国外上学用的费用。”马女士说。

  此外,马女士还称,明某某在大庆处理公司事务,并不在北京。因其配合法院工作,法官并未采取强制措施。为促进双方和解,法官向马女士当场送达到庭传票,要求其转交明某某。

  “找人难”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题。据朝阳法院执行一庭法官助理曾子阳介绍,法院已将登记在明某某名下的房产采取轮候查封措施,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限制高消费。如明某某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将视其情节有权追究拒执罪等刑事责任。

编辑: 曹宇

【诚信建设万里行】欠债350万却转移资产? “找人难”成执行工作痛点

记者从朝阳法院了解到,2010年10月26日,明某某作为甲方与黄山市歙砚(文化·艺术)研究院王某签订合同书,双方约定:兹有甲方向乙方购买砚台伍拾陆方,总计人民币肆佰万元整,乙方同意甲方此款最迟于今年春节前打入甲方账号。2012年4月15日,明某某再次在上述合同书复印件中写明同年7月1日前全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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