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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对自然保护区先破坏、后调整要严肃追责

2018-09-29 15:3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29日消息(记者陈锐海)为期一个月、在全国31省份展开的“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已于近期结束。督查中,巡查组发现部分自然保护区存在建而不管、违规开发甚至建了又撤的问题。那么,截至目前,对违规行为的问责情况如何?目前自然保护区的设置是否存在不合理的问题?如何保障其范围和边界标志的划定清晰、科学?在29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就以上问题回答央广网记者提问。

  崔书红说:“对‘绿盾2018’专项行动中曝光的突出违法违规问题开展追责,是我们即将开展的重要工作。”据初步统计,截止目前,2018年以来各地共调查处理了14000多个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问题线索,关停取缔1800多家违法企业,强制拆除违法违规建筑设施1900多万平方米,追责问责900人,其中厅级干部6人,处级干部150多人。

  此外,9月26日上午,生态环境部首次就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区问题约谈8市(州、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崔书红表示,“绿盾”专项行动是我国建立自然保护区以来,首次检查范围最广、查处问题最多、整改力度最大、责任追究最严的一次行动。

  崔书红表示,接下来,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层层压实责任,对“绿盾”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拉条挂账”,形成清单,查明原因,整改销账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责成造成生态破坏的相关责任主体开展生态修复相关情况会适时向社会公开。

  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成就举世瞩目。由于历史的原因,部分自然保护区确实存在范围和功能分区不科学、不合理的情况。”崔书红对央广网记者说,尽管如此,不能成为违法违规建设的借口,更不能成为破坏生态的理由。

  他强调,对于早期划建、范围和功能分区不合理的部分自然保护区,要依规进行调整2013年,国务院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将调整严格限定在三个方面:一是自然条件发生变化;二是人类活动频繁的建制镇和城区等;三是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对于先破坏、后调整甚至撤销的,要严肃追责。

  另外,崔书红表示,生态环境部将以建立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重大改革为契机,根据不同的价值定位、保护目标和管理模式等,对包括自然保护区在内的各类自然保护地开展归并、整合。通过改革,今后科学合理设置自然保护地的问题也会得到妥善解决。

编辑: 郅怡婧

生态环境部:对自然保护区先破坏、后调整要严肃追责

为期一个月、在全国31省份展开的“绿盾2018 ”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已于近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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