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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继续保持惩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

2018-06-25 11:5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6月25日消息(记者 高艺宁)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向社会通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工作情况。

  “《意见》要求依法严厉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的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以及‘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确保党和国家精准扶贫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童建明介绍了《意见》中关于精准脱贫攻坚战过程中的相关要求。

  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表示,结合检察机关办案和定点扶贫工作看,目前在精准脱贫攻坚中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

  “在扶贫资金使用上,涉及部门和环节多,存在资金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扶贫资金信息透明度不高、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容易造成监管的缺位。”

  万春表示,对此,要依法严厉打击涉扶贫资金职务犯罪。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继续保持惩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确保形成震慑,将压力传导到基层。

  同时,要依法严惩涉扶贫资金的其他各类犯罪。严厉打击挤占挪用、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的犯罪,严厉打击销售伪劣产品、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和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以及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对涉扶贫资金的案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加快办案进度,及时处理发还涉案款物,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落地落实,发挥效能。

  万春指出,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并推动提升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政策解读、以案释法,推动公开扶贫资金项目内容、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的公开,便于群众参与监督,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在定点扶贫具体工作中,还存在脱贫攻坚工作不精准、贫困群众缺乏内生动力以及扶贫领域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问题。”

  万春表示,针对这一问题,一是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提高扶贫攻坚的精准度。积极协助地方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握精准要义,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切实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

  二是要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协助地方党委政府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把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克服等、靠、要思想,激发改变贫困面貌的干劲和决心。

  三是要认真解决扶贫领域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今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各级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协助地方党委政府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惩治和防范扶贫领域的腐败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最高检为定点帮扶地区直接投入资金1368.5万元,帮助引进资金444926.8万元。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帮助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实施生态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等工程。

  立足检察职能,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记者了解到,为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保障脱贫攻坚工程的顺利实施,最高检和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了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在定点扶贫地区,最高检结合实际部署开展了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方面的集中查处工作,派出专业人员加强指导,加大对南昌水库、整乡推进等重大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搞好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为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保驾护航。

编辑: 孙丁玲

最高检:继续保持惩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

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向社会通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