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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低龄儿童受侵害比例高

2018-05-29 14:5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29日消息(记者 高艺宁)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以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郑新俭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努力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专业有效的关爱、救助,进一步强化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7年1月至今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2万人,起诉6.03万人。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郑新俭告诉记者,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机关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重大突发案件快速反应,迅速打击;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惩治。

  据郑新俭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挂牌督办了10起重大拐卖儿童犯罪,加大指导督办力度,目前已经起诉8起,收到有罪判决6起,不仅严厉打击了拐卖儿童犯罪,还依法惩治了收买被拐卖儿童犯罪。

  同时,检察机关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大惩治和预防力度;对严重犯罪从严追诉。“如犯罪嫌疑人刘某强奸幼女案、康某杀害幼女案等案件,虽已超出20年追诉期限,但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危害严重必须惩处,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核准追诉。”郑新俭向记者举例。

  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方面,检察机关防止有罪不究。郑新俭表示,全国检察机关共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监督立案402件,对应当移送而不移送的犯罪嫌疑人追捕820人、追诉1105人,追诉遗漏犯罪625条。

  此外,检察机关还加强审判监督,确保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受到应有惩罚,共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47件,其中已经改判144件。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仍呈多发态势

  “从近年来发展趋势和全国整体情况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仍呈多发态势。”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告诉记者,以猥亵儿童罪这一罪名为例,近五年来一直呈现上升态势。从各地统计来看,不少地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出上升态势,个别地方上升幅度较大,且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不少案件犯罪次数多、被害人多、时间跨度长。

  史卫忠表示,从犯罪类型看,在提起公诉的案件中,性侵害和伤害案件占据较大比例。其中校园暴力案件在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的比例较高。而在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组织卖淫等性侵害案件比例较大,不少地方超过60%。

  “从被害对象看,留守儿童、低龄儿童受侵害的问题突出。”据史卫忠介绍,从全国整体情况看,侵害留守儿童犯罪的起诉人数占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起诉总人数的7.08%,在一些留守儿童集中的地方比例则更高。部分地方的性侵案件中,7成以上的被害人为14周岁以下儿童。从犯罪主体看,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尤其是性侵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高于陌生人。“有些地方甚至有70%到80%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邻居、亲戚、朋友、师生等关系。”

  史卫忠特别提到,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涉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增多,有相当比例的未成年人是通过网络结识不法分子,进而被侵害,目前还出现了利用网络而非直接接触猥亵未成年人的新类型案件。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问题亟待解决。

  加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防范工作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遇性侵的案件仍时有发生。郑新俭告诉记者,从检察机关办案实践来看,导致当前性侵害未成年人发生的原因是综合的。“社会上一些低级趣味的淫秽色情信息,包括儿童色情信息,还在通过网络等渠道流传,屡禁不绝。一些人包括未成年人受这些不良信息的影响实施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些青少年则沾染了不良生活习气,交往不慎受到侵害。有的甚至‘自愿’、主动成为被侵害的对象。”

  在郑新俭看来,家长监护看管不到位、警惕性不强;学校、社会培训机构重视文化学习,轻视安全管理;一些地方社会治理薄弱,对流动人口和留守儿童管理服务不到位,对于处于危险状态的未成年人不能及时发现和干预,网吧、娱乐、宾馆等场所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性教育和自护教育不到位等都是导致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为此,郑新俭认为,除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外,还要从重视家庭教育与保护、完善学校、培训机构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相关社会治理等方面加强防范工作。

  郑新俭告诉记者,下一步工作中,检察机关将加大未成年人行政检察监督力度,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负起未成年人保护职能,并将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教育。“我们也建议在今后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时,对相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明确责任,增强执行力。法律尤其是要对未成年人淫秽色情信息进行特别规制,包括明确认定标准、强化网络经营者的责任、加大惩治力度等,体现特殊保护,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环境。”郑新俭说。

编辑: 王丹蕾

最高检: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低龄儿童受侵害比例高

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以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