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发改委:规范高铁车站选址和规模 避免“高铁很近、车站很远”现象

2018-05-16 12:1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16日消息(记者 高艺宁)目前,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规模的高铁运营网络,运营里程占世界三分之二。近年来,各地依托高铁车站推进周边区域开发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与此同时,在高铁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有的老百姓反映“高铁很近、车站很远”。

  16日上午,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回答央广网记者提问时表示,老百姓反映的“车站很新、服务跟不上”、“占地不少、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在一些地方高铁的周边区域开发建设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都需要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推进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公布后,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孟玮指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意见》的出台,就是要指导相关地方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因地制宜、规范有序推进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关键是把握好“引导、规范、集约、融合”这8个字。

  “引导”,就是坚持规划引领。严格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统一布局,合理确定车站周边开发建设的功能定位、规模和边界,有序推进开发建设。

  “规范”,就是规范高铁车站选址和规模。处理好高铁通达性和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之间的关系,按照便民原则,新建高铁车站选址尽可能在中心城区或靠近城市建成区,确保人民群众出行便利。同时,按照经济适用原则,合理确定高铁车站建设规模。

  “集约”,就是树立和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理念。分阶段、分步骤推进高铁车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对大城市来说,初期开发的重点是新建高铁车站周边2公里以内的区域,适当控制预留远期发展空间;对中小城市来说,要避免“盲目造城”。同时,积极推广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节地技术和好的模式。

  “融合”,就是促进站城一体融合发展。推动高铁车站周边开发建设时,要同步规划和推进城市功能布局、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营造宜居宜业环境。

  在高铁站周边开发建设过程中,如何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孟玮表示,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有关地方要进一步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强成本收益分析评估,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和节奏,防止脱离地方财力实际搞开发;另一方面,依法规范举债。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担保法,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严禁以PPP等形式违规变相举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对于列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范围的高风险地区,原则上不得举债搞建设。

编辑: 吴海波

发改委:规范高铁车站选址和规模 避免“高铁很近、车站很远”现象

近年来,各地依托高铁车站推进周边区域开发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与此同时,在高铁站周边区域开发建设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有的老百姓反映“高铁很近、车站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