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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到2020年 北京市拟建458个农村幸福晚年驿站

2018-01-17 21:0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17日消息(记者梁爽)独居老人可享受免费探访服务、构建农村区域养老服务服务联合体、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提高25%、2020年北京计划建成458个农村幸福万年驿站……2017年第四季度以来,北京市民政局在养老、精准救助、义务兵优待金等民生事业上成绩显著。

  “为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800元调整为9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1050元调整为1410元。”今天上午,北京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李红兵在以人民为中心做好首都民政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说。

  养老

  独居高龄老人可享受免费探访服务

  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问题备受关注。李红兵介绍,当前北京市共有30余万的老年人是独居生活。为保障独居老人的安全问题,北京市民政局对独居高龄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巡视探访”服务,联合北京市财政局及北京市老龄办下发《关于建立居家养老巡视探访服务制度的指导意见》。

  该服务采取政府掏钱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北京市有需求的独居、高龄以及其他困境的老年人开展服务,主要包括:80岁及以上的独居老年人、与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老年人、无子女或子女不在本市的独居老年人、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较差的独居老年人。

  据悉,探访方式包括电话问候、上门巡访等,主要是对老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安全情况、卫生环境以及居住环境等进行询问、提醒和评估,并由巡访员对重点情况进行记录、汇总,按相关政策或由市场提供相应服务。

  同时,为了方便老人识别,巡访人员会统一着装、规范标识。期间,如有巡访员违反有关规定泄露个人隐私、或侵害老年人权益行为,会对其进行追责。

  李红兵称,为更好的推进这一惠老政策,今年,北京市拟巡访老年人数不少于5万人。

  惠农

  2020年北京市拟建458个农村幸福晚年驿站

  “北京市总人口中有10%是农村人口,要坚持区域整合发展,切实的服务农村老人群体。”李红兵表示,按照“村民自营、政府扶助”原则,鼓励村民以自有住宅和闲置房兴办农村幸福晚年驿站,切实解决农村老年人不出村、不离乡就可以享受专业养老服务。

  农村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可基于社区养老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驿站,最大限度的实现多数农村老年人就近养老。

  记者了解到,农村幸福晚年驿站有就餐服务、健康指导、呼叫服务、照料服务、休闲娱乐等五个功能。并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绿色通道,由医疗机构为驿站内老年人挂号就诊、药物服务、综合诊疗、转诊提供便利,并派出人员到驿站提供巡诊、健康指导、集中康复护理等服务。

  农村幸福晚年驿落实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截止2017年底,北京市16区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已建成并运营6家,正在建设中9家,完成选址并在完善建设方案1家,共建设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252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380个(其中农村幸福晚年驿站140个),培育养老服务商超过1.5万家。

  李红兵介绍,到2020年,全市将计划建成458个农村幸福晚年驿站。

  优抚

  上调义务兵优待金 每人每年提高到3.82万

  除养老服务提升之外,北京市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也再次上调。

  其中,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去年的每人每年3.06万元,提高到3.82万元。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涨幅最大,由去年的每人每年6.12万元,提高到7.64万元。

  此次上调标准,根据不同对象,各类定期抚恤补助金标准增幅在4.4%至10%之间,平均提高8.2%,最高提高10%,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提高25%。

  李红兵介绍,此次上调标准覆盖范围包括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带精神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部分60岁以上烈士子女、部分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和义务兵。

  按照新标准,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按伤残级别,以及因战、因公、因病三种不同性质,以年度为单位计算。其中,最高标准为一级因战伤残,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72852元,比去年增加6622元;在乡残疾军人定期生活补助金标准中,最高为一级因战伤残,补助金为每人每年31812元,比去年增加1344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3648元,比去年增加2688元。

  救助

  统一城乡救助标准 保障特困人员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1.5倍

  一直以来,北京市城乡救助标准不一。李红兵坦言,过去,北京实行的是农村五保人员供养,城市“三无”人员供养,城乡保障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

  针对这一矛盾,日前,《北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正式实施。新政策把城乡人员统筹到一个制度,统一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消除了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差异。

  李红兵表示,新政策实现了城乡特困人员在救助供养方面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记者发现,新政中有很多利好政策,可有效帮助特困人员摆脱无资金请专员进行日常照料的窘境。新政将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分为能够自理、部分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3个档次,照料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20%、40%和60%确定。

  同时,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照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执行,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标准的1.5倍。经过标准上调,大幅提高了城乡社会救助保障水平。

  另外,医疗救助标准也有了相应提高。特困人员的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000元调整到6000元,全年救助封顶线从4万调整到6万,重大疾病救助全年封顶线从8万元调整到12万元。另外,《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医疗救助报销范围的通知》的颁布进一步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负担。

  李红兵称,目前新一轮的调标政策正在研究之中。

编辑: 巩盼东

北京市民政局:到2020年 北京市拟建458个农村幸福晚年驿站

独居老人可享受免费探访服务、构建农村区域养老服务服务联合体、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提高25%、2020年北京计划建成458个农村幸福万年驿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