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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携带管制刀具乘火车 被拘留

2017-01-22 14:2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月22日消息(记者 张雷 通讯员 庞贺雷、任鹏宇) 记者从北京铁路公安局获悉:1月20日,一名旅客在天津站因携带一把砍刀乘火车,被铁路警方依法拘留。


  据了解,当日0时10分许,天津站安检员在南进站口2号安检仪值机过程中,发现一旅客行李箱内有疑似砍刀状可疑刀具,随即安检员向现场值勤民警报告,经开包检查后发现一个棕色拉杆箱内有一把开了刃的砍刀,于是民警将这名旅客及随同人员带至公安值班室做进一步调查,经查,该人名叫刘某,山东人,准备送妹妹回老家过年,刀具系自己几年前在塘沽洋货市场地摊上花20元购买,买回家后就一直放于家中的拉杆箱内,拉杆箱已多年不曾使用,其已经忘记箱子内还有这把刀具,经警方对刘某携带的刀具进行认定,结果显示刘某携带的刀具长49.6厘米、刀身长度35.5厘米、无刀格、刃宽5.8厘米、单刃、刀尖角度小于60度,属于管制刀具,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违法行为人刘某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依法拘留。

  铁路警方提醒大旅客:春节临近,回家过年的旅客对违禁品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一定不能携带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管制刀具;除了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钝器;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射钉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也是禁止携带的。

编辑: 王丹蕾
关键词: 北京铁路;公安局;管制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