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火如荼的直播带货,正逐渐告别“野蛮生长”,进入“监管时代”。

  7月1日起,由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正式实施,为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商家、主播、平台、主播服务机构和参与营销互动的用户等主体提供了行为指南。作为目前我国出台的首个关于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专门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让直播带货更加有规可循。

  作为一种新兴的营销业态,直播带货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少县长、明星、企业家等纷纷化身主播在互联网上“带货”,给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复工复产等添了一把旺火。

  今年5月,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布的《关于对拟发布新职业信息进行公示的公告》中,“互联网营销师”也成为其中的新增职业之一,并下设了“直播销售员”工种。

  不过,蓬勃发展的同时,直播带货也一直被虚假宣传、售后服务差、数据注水、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困扰。中国消费者协会3月31日发布的《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调查报告》显示,有37.3%的受访消费者在直播购物中遇到过消费问题。

  与传统的线下零售相比,直播带货的发展尚缺乏成熟、针对性强的法律法规体系,很多模式还在不断探索中,出现“翻车”也可以理解。但一个新的行业若想要长期健康发展,势必离不开健全的监管体系和高度的行业自律,无规矩不成方圆。就此而言,《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的出台,对于直播带货行业的良性发展将起到极大的规范和促进作用。

  当然,制定规范加大监管,最重要的还是要将其落实。

  与传统销售模式相比,直播带货经营模式更加复杂,平台、主播等的责任划分不够清晰,更需要厘清直播产业链上的各方主体责任,并将其置于规范和法律的框架之中,有效保障各项监管落到实处。市场管理部门、国家网信部门等也需在未来出台相关规定,加大对直播带货的监管力度,促进行业进一步向好发展。

  直播带货并非“法外之地”,有规矩,守规矩,行业方能走得更远。(央广网评论员 王子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