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行2.5亿存款不翼而飞”的话题上了热搜,引发广泛关注。3月18日凌晨,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回应称,目前司法认定梁某属个人犯罪行为,不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同时,受害人受非法高息引诱,通过非正规程序操作,导致资金损失。眼下,虽然相关涉案人员被查,但28名受害储户的钱却一直没有着落,“2.5亿究竟流向何处”是他们心中最大的疑问。

存进银行的钱不见了,足以令所有储户心惊。但大额储蓄在银行“人间蒸发”,这已不是个例。稍加梳理就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存款“失踪”案,无不闪现着银行“内鬼”的身影,他们或与犯罪分子里应外合,或利用职务身份开启花式操作,让储户轻而易举就上了当。只能怪“内鬼”手段太高,银行和储户防不胜防吗?非也!如果没有银行作“背景”,没有银行存款单作“道具”,没有职务身份作“信誉”,相信再高明的犯罪分子也无法将骗局编织得如此天衣无缝。

作为金融机构,银行首先要保障储户资金安全。回到这一案例,职务身份和在银行实施的行为,与受害者财产损失存在因果关系。用户是在银行办的存款手续,被害人的钱已存进银行,银行也出具了存单,那么,合同就已成立。在此情况下,巨额存款不翼而飞,个人盗窃罪也好,职务侵占罪也罢,都暴露出银行存在着管理过失的责任。事实上,据媒体报道,此前当地银保监局针对此事已经认定银行方存在场所和人员管理的过失,并给予了相应处罚。

作为银行,应以此案为警示,整章建制、完善管理、加强员工教育,进一步筑牢安全防线;监管部门应履职尽责,完善立体监管体系,让银行经营全过程“阳光化”;与此同时,每一位储户也应该从中汲取教训,在高息诱骗面前,对违反正常操作规程的行为,不能毫无警惕心。否则,因小失大,岂不悔之晚矣?(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胡辉)

编辑:李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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