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一企业1996年出生的设计师被曝或因加班过度在出租屋内猝死,引发关注。事发后,涉事企业发出三连否认:“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非工作原因”,但该员工生前和好友的聊天记录显示,“加班”“熬夜”“通宵”“死亡”等词频现,今年1月更是有“真要死了,周周通宵”等记录。高强度的加班与猝死,是否存在关系?答案还需进一步调查和论证。

正值青春年华,生命戛然而止。这样的悲剧令人嘘唏,更发人深省。他的逝去,为年轻人敲响健康警钟,也为用人单位敲响法治警钟!

生命不能透支,休息必须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容侵犯,畸形加班文化当休矣。劳动法落地,离不开合力共为。年轻猝死现象,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年轻人应劳逸结合、加强运动、合理膳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用人单位应多些人性化关怀、多些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不能让“拿命换钱”成为劳动者的常态;相关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监督和日常检查机制,让劳动法在显性或隐性的“996”面前显现出足够的震慑力和约束力。

任何时候,企业发展都不应该以牺牲员工健康为代价。让劳动者超时工作、透支健康,无异于竭泽而渔。关爱劳动者,为奋斗打上健康底色,或才是让劳动者和企业方实现共赢的良方。(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胡辉)

编辑:任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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