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黑龙江召开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指出,2019年、2020年,黑龙江销售的部分农机具在申请农机购置补贴时存在违规行为——虚开发票,即经销商开给购机户的发票金额高于实际售价,目的被视为“骗补”。黑龙江省副省长李玉刚坦言:“这是家丑。”

既然违规,理当整治。

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整治的对象应该是谁?从目前的情况看,违规行为的主体是农机产销企业,但实际获益方是购机户。产销企业之所以要虚开发票,是为了让购机户顺利拿到补贴。因为黑龙江部分地区农机补贴政策公告曾明确提出,发票金额需要达到补贴额的2.5倍。

产销企业非但没得“好处”,还要为“骗补”付出惨痛代价——补缴补贴差额,自然是有苦难言。这也是相当一部分企业不愿意配合整治工作的重要原因。

而对农民来说,购得的农机价格越高,得到的补贴也越多。如此一来,农民的购机热情必然会高涨。另一方面,黑龙江为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机具还在原有国补的基础上叠加“省补”,这也成了购机热情高的驱动力之一。

上述因素叠加在一起,最终造成黑龙江2020年使用国补资金超支。可见,问题主要是出在制定的规则,而不是遵照规则行事的农民和企业。

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整治是必须的,但整治不能本末倒置。虽然钻政策的“空子”绝不能提倡,但把全部大棒打在经销企业和购机的农民身上是否恰当,还是值得商榷。

农机补贴的根本目的是推动农业现代化,避免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当务之急应该有两点:一是补上政策漏洞,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及时降补;二是经销商和原先购置农机的农民之间的结算额度发生变化,不能再给农民留下后患。

此事留下的教训也是深刻的:黑龙江农机购置补贴的每一个环节看似“正确”,但局部合理政策叠加起来,却造成负面效应,这就是“合成谬误”。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相互关联的复杂系统,要防止顾此失彼。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必须要有大局观,加强统筹协调。(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李勤余)

原创版权禁止商业转载 授权>>
编辑: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