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电影《亲爱的》中人物原型孙海洋不到4岁的儿子被人拐走,孙海洋从此踏上漫长的寻子路。12月6日,被拐14年的孙卓终于与亲生父母团聚。孙海洋夫妇泣不成声的画面,令人唏嘘。在为他们一家团圆感到高兴的同时,作为“买家”的养父母该承担什么责任也成为网友热议的焦点。

拐卖儿童天理不容,法理更不容。不管养父母对孩子如何视如己出、珍爱有加,都无法改变其参与拐卖的事实,都不能淡化其收买孩子的恶劣性质。毕竟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带,就没有伤害。在这个犯罪链条上,只有遏制买方源头,才能进一步有效控制买卖儿童事件的发生。也正因如此,到底是有养育之恩的“父母”,还是参与买卖儿童的罪犯?被拐14年的孙卓终于与亲生父母团聚,引发了情与法的交织碰撞。公众广泛共情共鸣之外,再次发出对积弊丛生的拐卖儿童社会问题,如何及时防范、预判、破解的拷问,发出了有没有情法两全破解之道的追问。

法不容恩,法不容情。这种追责的讨论,超越了团圆的本身,体现了法治社会的文明进步。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所在。或许出于“善有善报”的本意,许多人不愿意看到有着14年养育之恩的养父母被追究法律责任。但收买被拐卖的孩子,就是一种抺不掉的犯罪行为,他们的“善良”是建立在另一个家庭的痛苦之上的,其所作所为也是必不可少的犯罪环节。正是因为有了收买方的介入,才会发生那么多的拐卖儿童案件。法律绝不能因为他们的“善良”,而姑息迁就、网开一面。否则,就会在客观上放纵收买行为。

天下无拐,是全社会的共同期盼。每个被拐儿童的背后,都是一个破碎的家庭。只有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拐卖儿童案件,震慑犯罪,让法律和制度真正成为强有力的打击手段,才能让家庭悲剧不再重演,让社会永葆和谐安宁。但是,一个巴掌拍不响。要斩断拐卖儿童的利益链,必须在情与法上界限分清,不能用“养育恩”消解收买者的犯罪事实。任何时候,同情不能代替法律,法律不能让位感情,对收买方的宽容就是对受害家庭的二次伤害。

行止有度,法大于情。只有买卖同罪,提高买方成本,震慑那些潜在的或蠢蠢欲动的,甚至是“明知儿童是被盗抢拐卖的”养父母,才能斩断拐卖犯罪的源头,痛击拐卖儿童犯罪利益链条的“七寸”,有效消除买方市场和需求,推动“收买儿童也是犯罪”的全民认识。这是治本之策、固本之举,必须正视之、慎处之、妥为之。(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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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亚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