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凌晨,北京市通州区一小区发生火灾,火灾起因是住在三层的居民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入户内充电时发生爆炸,火灾造成5人死亡。另据媒体报道,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也出现了一起电动车自燃的事故。24日,北京市启动针对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整治行动。

推车入家门、把蓄电池单独拎回家,甚至违法改装电池延长行驶里程,无异于在刀尖上跳舞。贪了一时之便,埋下长久隐患。对这种缺乏安全常识、公共意识且缺乏社会责任的行为,不能止于车主自律。防患于未“燃”,要让法律“长牙齿”。

今年8月起正式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和停放作出了明确禁止性规定。相关部门要依法监管,从源头上把好电动车的“质量关”。同时,严防死守“堵”住电动车的上楼入户之路。

同时,也要做好“疏”字文章。首先应加大宣传力度,从思想上筑牢防范电动车火灾的安全之堤;同时也应增设安全的停放场所、充电设施,从源头上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的问题;另外还要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

堵疏结合、多管齐下,才能防患于未“燃”,标本兼治,杜绝电动自行车安全之“痛”。(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胡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