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酒泉有学生家长反映班主任对学生迟到等行为罚款。经当地教育局调查,罚款情况确实存在,系有家长在家委会微信群中提议,目的为督促学生按时完成作业。罚款由家长委员会负责人以微信红包形式收取并保管,班主任丁某某同意并支持家长委员会向学生家长收取罚款。教育局已责令学校督促家委会退还所有罚金共820元,给予学校及班主任诫免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检查等处理。

成立家委会的初衷,是搭建家长与学校沟通的桥梁,以期更好实现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出发点是好的,但通过“罚款”的手段来进行教育,则会对孩子的世界观、价值观产生歪曲影响,绝非良策。而且,我国法律规定,除了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外,其他单位没有罚款权。因此,家委会的罚款属于违法行为毋庸置疑。

与此同时必须认识到,家委会违规罚款时,班主任未进行阻止,是失职;面对问题一罚了事,教育方式简单粗暴,是“懒政”。而问题发生的学校没有充分重视,未能做好与老师、家长的沟通工作并及时纠正错误做法,也是管理不细致、不到位的体现,同样难辞其咎。

教育是个永恒的话题。好的教育,一定是学校、家庭、社会协同促进的结果。做好家校管理,需要老师、学校、家庭、社会各尽其责,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孩子创造一片成长净土。(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李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