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发布。该管理办法不仅规定了演艺人员的禁止性条款,也对“劣迹艺人”的惩戒复出作出了说明。特别是对违反从业规范的演艺人员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更是引得网友一致称赞。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演艺圈的犯错成本变得十分低廉。错误言行被曝光后,部分艺人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悔过,而是通过公关“洗白”“控评”,接下来发布一则“道歉声明”了事,更有“聪明者”会蹭热度炒作,甚至利用“道歉”再刷一波热度。受明星光环、流量资本的“保护”,演艺人员只要耐心等“风声”过去,等舆论平息,就可以找机会复出捞金。哪怕不在演艺圈复出,凭着昔日的名气开公司、做直播,依旧能赚得盆满钵满。

娱乐圈不是法外之地,公众人物没有特权,金钱资本更不能左右行业风气。演艺人员作为公众人物,一言一行都备受关注,在树立和引导正确价值观方面有着天然的责任。好的品德修养对于演艺人员来说,是不可或缺的素质。犯了错的艺人,不仅要诚恳地道歉反思,还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接受必要的惩罚。管理办法实施后,“劣迹艺人”复出看似更加“困难”,但对整个行业来说,却是好事。让演艺人员“三思而后行”,为自己的职业生涯长远考量,既保护了好演员、好作品,也让“劣迹艺人”“拙劣作品”退出舞台,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风气。(央广网评论员 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