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1日消息(记者李兆娣)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矛盾纠纷村村可解。《意见》坚持强基导向,推动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记者独家专访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

央广网:目前,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情况如何?诉前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占比(重要程度)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2019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全面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目前,70%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调解、速裁、快审等方式解决,审理周期大大缩短。到今年9月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共有5.6万家调解组织、21.4万名调解员入驻开展工作,累计在线调解2149万件,平均调解时长20天,每天超过3.8万件案件在平台上进行调解,每分钟就有44件成功调解在诉前。

今年1-9月底,各级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平台共调解案件748.4万件,其中,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59.7万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量与一审民商事案件相比达27.71%。通过调解方式高效率、低成本、不伤和气地成功化解在诉前已逐渐成为群众解决纠纷的重要方式。

央广网:进一步推进多元解纷存在哪些现实困难?人民法院对于多元解纷的定位和发展规划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目前,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基本健全。但同时,这项工作还有不少短板,面临不少问题。一是一些地方对于诉源治理、多元解纷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部门参与、法治保障的多元共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有些法院推进工作不积极,认为推进这项工作是种别人的田,荒自己的地。二是对接其他部门难度较大,一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片面认为有纠纷应当找法院,参与多元解纷意愿不高,联调联动机制效能没有得到充分释放。三是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地区对于多元解纷经费保障不足,难以充分调动调解员积极性,已经成为制约部分地区多元解纷工作的重要因素。市场化调解尚在起步阶段,还需要不断探索推进。四是调解队伍水平参差不齐,非诉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不少调解人员为兼职,精力有限,难以有效化解纠纷。

下一步,我们将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向基层延伸,向社会延伸,向网上延伸,向重点行业领域延伸,健全预防在先、分层递进、专群结合、衔接配套、全面覆盖、线上线下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做到矛盾纠纷村村可解、多元化解、一网通调,形成中国特色纠纷解决新模式。

央广网:为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人民法院做了哪些尝试和创新?取得哪些成果?下一步又将如何进一步落实?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三进”工作主要有几个亮点:一是建立递进式路径。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发挥3000多个基层人民法院及1万多家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构建村(社区)—乡镇(街道)—基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三级分流化解路径,为群众提供“家门口”解纷服务,及时就地预防化解纠纷,让老百姓不出村、社区就能一站式、低成本、高效率、不伤和气地解决矛盾纠纷。二是实行在线化运转。以信息化赋能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四级法院“三进”工作全部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实现预警、分流、化解、调解、司法确认、进展跟踪、结果反馈、指导督办等全流程、一站式在线办理。三是加强全方位对接。不断延伸多元解纷触角,在线集成基层解纷力量,将综治中心、矛调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工会、妇联等基层社会治理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者、律师、法律工作者、行业协会人员等基层解纷人员全部集约到调解平台,做到基层解纷力量全覆盖。四是明确规范化流程。按照纠纷类型进行分类处理,对于适宜在乡村(社区)、乡镇(街道)化解、调解的纠纷,分流给基层治理单位或基层解纷人员;对于适宜专业行业调解的,分流由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调解。设立程序分流员和司法联络员,明确化解、调解期限,提高解纷质效,防止久拖不决。五是创新智能化监管。将基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开展“三进”工作情况纳入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实现对“三进”工作的“一网统管”、自动评估和大数据分析,确保各地法院落地落实建设要求。

目前,吉林四平梨树法院和湖南浏阳法院已经完成试运行工作。两家法院及辖区全部人民法庭已经入驻平台。湖南浏阳法院入驻基层治理单位76家,在线调解案件194件,调解成功179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2.3%。吉林四平梨树法院入驻基层治理单位188家,在线化解案件108件,调解成功101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3.51%。

近期,最高法将下发专门通知,面向四级法院开放调解平台“三进”功能,并开展专题培训工作,确保各地法院到今年年底前实现“三进”全覆盖,打通为民解纷“最后一公里”,促进矛盾纠纷村村可解,让一站式多元解纷成果惠及更多城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