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国五条”细则落地 北京干货最多

2013-04-01 07:42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3月30日,上海“国五条”细则发布。图为3月31日上海闸北房产交易中心营业前,市民已排起长队等待,交易并没因细则出台减少。(中广网发 周洪 摄)

  中广网北京4月1日消息 今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也就是俗称的“国五条”,其中明确各地二手房交易将按房价的20%征收税费。随着广州“国五条”细则颁布后,赶在3月31日大限这一天,北京、上海、深圳、重庆等地方版“国五条”细则相继出台。有业内人士表示,各地调控政策力度不一,北京干货最多,最为“严厉”,上海、广州、深圳、重庆等其他各地相对“保守”,基本沿用国务院政策。

  北京:单身人士限购一套 个税按20%计征

  北京市“国五条”细则3月30日下午出台,北京市户籍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个人所得税按20%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海:巩固调控成果 “收紧”意味浓

  沪版“国五条”细则共计六项实施意见,在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方面,实施意见称“要继续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首先,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好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对于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则将重点强化对异地、外籍、离异、低龄人群等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并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

  广州:“限购”“限贷”进一步收紧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介绍,广州“国五条”实施细则改变了2011年房价控制目标与GDP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挂钩的做法,而是将房价涨幅与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与CPI增幅的差值)挂钩,更直接反映住房价格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关系。

  重庆: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重庆的细则强调在明确已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差别化调控措施。首先是稳定房价,提出今年房价调控目标,即主城9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县,市政府将约谈和问责。

责编:关宇玲我要评论

您已浏览完所有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