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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朋:公款接待不能打了“水漂”
2012-07-11 10:09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温州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禁止公务接待奢侈吃喝,还包括禁止同城接待、禁止午餐饮酒;接待实行工作餐制度,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用餐需刷卡消费,一次一结算,不得签单、赊账;每月各单位还需报告公款接待情况等。

  山珍海味,名酒豪饮,在这样的规定下,只能成为昨日的“回忆”了。有了细则,自然操作起来也就有了“依靠”。但是,吃惯了,喝惯了的干部是否会乖乖地遵照执行,还是会耍小聪明,另辟蹊径,继续着之前的吃吃喝喝?笔者不敢妄下结论。

  公务接待有细则规定,而且比较严格,应该说是一个让纳税人振奋的“虎头”消息,或许早就该如此,或本该如此,只不过在习惯的环境下做出的与众不同,还是可喜的。“虎头”有没有威风,能不能刹住吃喝风,还要看有没有让人生畏的“响尾”。这才是关键。

  所谓“响尾”就是对违反规定的惩罚,也就是接待人员在公务接待出现“明知故犯”的情况下如何惩罚接待人员,以及上级批准人员。如此,在接到群众举报时,才能有个“回应”。否则,举报无果,官员还是我行我素,那么,耗费精力出台的规定岂不打了“水漂”?(王朝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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