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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经济领域法律法规今实施 房产中介禁吃差价
2011-04-01 16:12 来源:中国新闻网我要评论
4月1日起《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实施房产中介“黑手”时代或终结
住建部、国家发改委、人社部等三部委联合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
《办法》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有关方面可以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至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随着合法经营、阳光操作等措施的推进,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操作规范、口碑较好的大型品牌中介机构的优势将更加凸显,会越来越赢得消费者的信赖,而一些“夫妻店”或者不讲诚信的中介机构,将可能在市场上无立足之地。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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