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27日消息(记者宋雪)10月25日,文旅部发布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试点名单,对拟试点的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月25日至10月29日。

记者获悉,2021年8月,为促进旅游和科技融合,充分发挥科技在旅游业发展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文化和旅游部选取部分省(市)开展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试点申报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通知明确了相关事项。

通知明确,示范园区指面向旅游业开展科技研发或应用,以拓展旅游产品、丰富旅游业态、优化旅游服务、提升游客体验和满意度为目标,旅游和科技融合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示范意义的独立管理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园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特色小镇等。示范园区的评定遵循“自愿申报、自主创建、注重实效、突出示范、规范评审、动态管理、持续发展”的原则。

通知指出,申报示范园区的单位,应具备多项条件,如,有明确的建设和管理主体单位;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具有旅游和科技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有持续的旅游科技研发、应用投入和良好的发展潜力;近3年内未发生重特大突发性数据泄露、环境事件或安全、消防、卫生等重大责任事故。

(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试点名单 图片来源:文化和旅游部网站)

据了解,拟试点的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名单包括751园区、山西文旅数字体验馆、五大连池景区、中华恐龙园旅游度假区、广州长隆旅游度假区、李冰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功能区、西安大唐不夜城文化商业步行街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