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6日消息(记者王红霞)近日,为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物流降本增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财政部联合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分路段差异化收费、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分方向差异化收费、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6种方式。6月底前,各地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和财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协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选择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深入分析测算,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方案,报省级政府依法批准后实施。9月底前,各地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督促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切实做好政策发布和宣传解读、费率调整等相关工作,及时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

《方案》明确,重点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或城市道路拥堵严重但平行高速公路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平行高速公路之间交通量差异较大的路段以及交通量明显低于设计能力的路段,实施灵活多样的差异化收费,利用价格杠杆,均衡路网交通流量分布,提高区域路网整体运行效率。对不同车型(类)普通货车或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罐式车辆等专用运输车辆实施差异化收费,提高专业运输效率,支持物流运输转型升级。重点针对交通量波峰波谷明显、承担较多通勤功能的高速公路路段,在不同时段执行差异化的收费标准,引导客货运车辆错峰出行,缓解高峰时段交通拥堵。

《方案》要求,通过大数据分析论证,重点针对邻近港口和大型工矿企业的高速公路出入口、交通量差异较大的相邻平行路段、城市周边高速公路项目等特定区间、特定出入口实施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重点针对资源省份货物单向运输特征明显的高速公路,可对上行方向和下行方向实施差异化收费,引导车辆科学合理使用公路资源;进一步完善ETC电子支付优惠模式,通过加大ETC电子支付优惠力度,鼓励引导车辆安装使用ETC不停车快捷通行高速公路。

据了解,2016年8月,交通运输部发文首次提出“探索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2017年,山西、浙江、河南、湖南在全国率先开展试点,对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实行分区域、分时段、分路段、分车型、区别支付方式、区别行驶里程等差异化收费政策。有了多年的试点经验,由点及面、全面推开的时机已经成熟。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备受社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