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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评选出269家药品安全示范单位 树立诚信典范

2016-11-15 17:2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大连11月14日消息(记者田彤 贾铁生)近年来,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严格许可认证,加强检验检测,强化日常监管,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众的健康意识越来越强,对药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药房是直接服务于公众的“窗口”单位,其药品质量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公众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为更好的提高药品管理水平,大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开展了“双百”示范创建活动,制发了《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零售和使用单位创建“双百”活动实施方案》,在创建标准的制定方面,把相关药品监管要求进行了归纳提炼,总结性地提出了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三个规范”、“三个达标”、“三个良好”要求,医疗机构药房应符合“三个安全”、“三个保障”、“三个统一”要求,以规范药品经营管理、严格药品经营行为、提升药学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在全市药店和医疗机构进行了广泛地宣传,引导药店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经活动动员、单位申报、区市县局推荐、市局验收、名单公示、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有153家药品零售企业获得“药品安全示范店”称号,116家医疗机构获得“药品安全示范医疗机构”称号。

  日前,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双百”示范创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通报了药品零售和使用单位创建评定结果。通过创建活动,树立了一批严格守法、诚实守信、管理科学、服务周到、消费者满意的示范典型,推动了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升级和健康发展,确保了公众用药的安全有效。

  下一步,大连市食药监部门一方面要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评选出的269家示范单位,督促其保持先进水平;发现因管理水平下降、达不到标准的,要收回称号和牌匾。要逐步扩大“药品安全示范店”、“药品安全示范医疗机构”队伍,把更多的、符合创建标准的单位纳入到先进的行列中来。另一方面市局将依据法规政策的变化和监管目标的调整,适时更新创建标准的各项指标,进一步规范涉药单位的经营和使用行为,巩固日常监管成果,不折不扣的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编辑: 张颖
关键词: 药品安全;药品零售;医疗机构;双百;药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