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高素质人才投身养老服务

  “人才荒”已成为养老行业发展一大瓶颈。6月11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为提升养老服务专业水平,辽宁省明确,落实和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奖补激励政策,吸引高素质人才投身养老服务。鼓励各类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或养老机构建设实训基地。

  为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我省明确,建立省、市、县三级培训体系,加强对养老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岗前培训。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尊重弘扬养老护理员劳动价值和奉献精神的关爱活动。

  我省明确,推动标准创建,成立省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落实养老服务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开展养老服务等级评定与认证,并与获取政府补贴、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评先奖励挂钩。养老服务评估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实施,评估结果应向社会公布。

  围绕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我省明确,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标准和规范。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加强安全监管,我省明确,深入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实施消防等设施达标改造工程;严格落实养老机构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记者关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