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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多举措推进医养结合 2020年实现医疗养老服务资源共享

2016-05-27 08:14:00来源:东北新闻网

发布会现场

  东北新闻网讯 (记者 杨诗野 于文焘 见习记者 王海涛) 日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 5月26日,记者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辽宁将通过多种方式大力推动科学合理统筹卫生和养老两方面资源,到2020年,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共享,建立医养结合模式。

  记者了解到,截至去年底,我省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已超过870万人,占总人口比例超过20%。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和生活照料的需求叠加发展趋势明显,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十分迫切。全面医养结合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老有所医、健康养老的必要条件。为此,辽宁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下发《实施意见》,推动辽宁医养结合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实现医疗、养老资源有效融合,80%以上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挂号、就医等提供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共享,建立医养结合模式。

  根据《实施意见》,辽宁将积极支持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为老年人服务的医疗机构。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开设家庭病床,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要求医疗机构要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鼓励支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医院、门诊部向以老年康复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健全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发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实施意见》要求,对养老机构内设及举办的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准入条件的,要优先纳入城乡医保定点范围。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通过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医养结合发展。对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给予同等对待,鼓励医护人员以多点执业的形式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进一步开发老年护理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试点,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等。

编辑: 王家乐
关键词: 实施意见;养老机构;长期护理保险;结合模式;医疗卫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