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北京市消协调查发现,部分在线旅游平台通过文字误导或“折扣”诱导等方式,捆绑搭售保险、抢购软件及接送机服务。互联网搭售问题,不仅导致消费者购票后退改签困难,而且退票手续费奇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些问题,“第三届3·15互联网消费论坛暨互联网搭售法律与规制问题研讨会”在京召开,各界专家学者热议对捆绑搭售的法律界定,力促互联网经济健康规范发展。《天天315》本期聚焦:明确法律边界,让捆绑搭售不敢“偷偷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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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10月24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如何从根源上规范治理在线旅游平台捆绑搭售问题?昨天(23日),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联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举办了第三届3·15互联网消费论坛暨在线旅游搭售法律与规制问题研讨会,就搭售行为的法律属性、经济属性及规范治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有专家在会上指出,在线旅游捆绑搭售屡禁不止的根源,主要在于其通行营利模式下的利益驱使。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搭售是一个中性词,正常的搭售属于营销行为。关键是不能违背消费者的意愿,要真正做到让消费者选择。在用户购票环节中,一定要清楚、明白地把这些限制条件提示和告知用户,以免用户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此前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只要商家不通过误导或强制等方式捆绑搭售相关产品或服务,有超过六成被调查者表示可以接受公开透明收取适当服务费用,但前提是要让消费者充分知情,并且让消费者自主选择。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陈凤翔表示,在严厉打击违法捆绑搭售行为的同时,要正视平台企业的服务价值,帮助其改变原来靠捆绑搭售实现营利的商业模式,引导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的个性化和多样化服务产品的同时,公开透明地收取适当服务费用。

  与会专家认为,当前,鼓励平台经济发展已为共识。但鼓励平台经济发展的同时还应该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管部门也应该为平台规范提供政策和制度支持,引导其诚信合规经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网络交易规范处负责人董广谦表示,最近几个月已经有部分企业的经营者,因为捆绑销售的问题被非公开约谈。相关立法也在进行当中,未来一段时间内捆绑销售等问题会得到很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