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西宁11月9日消息(记者才让多杰)青海省人民政府日前决定,将乐都、泽库、玛多、甘德、久治、治多、曲麻莱等7个县的52万农牧民全部纳入2005年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范围。至此,青海省39个县全部推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农牧业县和农牧民群众全面覆盖,比国务院确定的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提前了3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牧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牧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青海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从2003年开始启动实施,分三批使全省355万农牧民得到全部覆盖。
青海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使参合农牧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全省农牧民医疗经济负担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比例由2002年的56%下降到目前的43%。农牧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开始增强。